第四分局安平派出所19日接获一家超商报案,称有一名女子之前持伪造停车缴费单至超商缴费100元后,停管处通知该收款金额与停车项目不符,使超商蒙受损失。

警方调查发现,女子利用停车第2小时后由停管处人员人工盖章漏洞,以酒精将盖章处涂销,使超商店员误认而收取每张20元最低停车金额,致超商蒙受损失280元。警方日前通知赵姓女子到案说明,赵女坦承犯行,全案依伪造文书罪嫌移送台南地检署侦办。

第四分局分局长王子雄表示,伪造、变造私文书,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呼吁民众勿因小失大,贪小便宜心存侥幸而遭受到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