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向法官表示,丈夫林姓男子与黄姓女子发生婚外情,双方LINE对话充满暧昧,去年10月28日,她临时返回住处拿东西,打开客房房门,赫见丈夫与黄女在床上赤裸共眠,黄女的内裤更脱下放在旁边,2人行为已侵犯其配偶权,向他们求偿100万元。
黄女辩称,她与林男没有暧昧关系,当天带小孩去林男住处,经其同意借住客房,她洗澡后发现林男与小孩都睡在床上,她只好睡旁边,与林男有保持距离,她在自己房间内为求轻松,仅穿著上衣与内裤甚为正常,在自己的房间内放置内裤,也合理不过。
林男则说,当天他先上床睡觉,不知黄女后来躺在旁边,但2人之间有保持相当距离,而他与黄女的对话纪录属言论自由范畴,并未构成侵权。
法官勘验现场照片,发现当时林男仅穿内裤、黄女仅穿上衣及内裤,两人LINE对话纪录中,黄女提到「我们对话要记得删除,不然被你老婆看到就惨了」,林男则提到「没妳陪睡不著」、「至少昨天有抱一下啊」等,显已超出一般男女交往分际。
对于2人的辩词,法官说,一般夫妻仅会躺在家中主卧床上睡觉,但林男竟躺在黄女的客房床上,并不合理;至于黄女辩称「因林男睡著了她只好睡旁边」、「房间放自己内裤也正常不过」,法官说,黄女可以叫起林男,仅穿贴身衣物躺在他旁边称为「正常」,实令人无法理解,一审判决2人应连带赔偿杨女30万元。
林男、黄女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仍认定2人行为已侵害元配杨女配偶权,审酌林男、黄女均从事物流业,月薪各为4万多元及2万多元,且均有负债,改判应赔偿杨女20万元确定。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