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表示,吕姓被告为使花莲县第五选区某县议员候选人顺利当选,于11月24、25日,以每票现金2,000元之对价,向该选区有投票权之选民交付贿赂,寻求投票支持该县议员候选人。案经检警即时搜证,于昨日下午执行搜索及通知7人到案询问(及讯问),并扣押相关证据及现金不法所得。

 

检方强调,投票过后,对于买票贿选案件仍会秉持「严查速办」之态度,深入追查任何买票贿选情事,绝不松懈,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选风,提升我国民主政治。民众若发现有贿选情事,欢迎提出检举,因而查获贿选者可获得高额检举奖金,检举贿选专线:(03)823-0159、0800-024-099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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