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指出,被告刘姓男子承接姚姓男设计师的工程,姚男认为,刘男工程延宕,因此告之可能要扣除工程款,不料,刘男因此勃然大怒,于去年2022年7月11日上午8时许,跑到工地与姚男理论,双方一言不合下,刘男竟然动手打人,还将人压制在地。

刘男以徒手方式,殴打姚男脸部及身体,导致左侧手肘擦伤、头部钝伤、左侧肩膀挫伤及右眼玻璃体混浊等伤害。最后,更呛声「若不付工程尾款,要到你办公室泼漆」等语,让姚男心生恐惧,最后决定验伤,并报警提告伤害。

南投法院认定,刘男伤害罪成立。资料照
南投法院认定,刘男伤害罪成立。资料照

不料,当得知姚男提告后,刘男竟然也做出相同告诉,检方讯后,对双方提起伤害告诉。为了厘清真相,法院传唤多名目击者,并一一询问当时状况,所有人都表示,只看到刘男动手,姚男则是被压在地面难以反抗等。

因此,法官最后判处姚男无罪,而被告刘男,遇事却不以理性方式处置,还以伤害、恐吓等方式造成对方害怕,且又未与姚男达成和解,所为实属不该,考量事后坦承犯行,因此处以上述徒刑,可上述。得易科罚金,可以罚5万元换取免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