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约57岁潘男2014年2月7日凌晨12时许,饮酒后无照骑乘机车,行经台北市北投区东华街一带被警察拦检,被当场抓包酒驾,警方进一步查获,潘男近5年内已酒驾2次以上,遭裁罚9万元。
没想到潘男仍未记取教训,2016年2月1日凌晨12时许又再同一路段被警方逮到酒驾,但这次潘男拒绝酒测,又遭台北交裁所裁处9万元罚锾,此外,3年内不能再考驾照,也须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由于潘男逾期未缴纳18万元酒驾罚锾,台北交裁所将案子移送士林分署执行,士林分署收案后虽陆续扣押潘男存款,但户头长期只有数百元到至千元不等,执行人员希望提升执行效率,调查后发现潘男还有经营一家日式食堂,今年1月6日直接到店内,当场查扣收银机内现金1万1530元。
此外,执行人员询问要查扣店内酒类时,潘男一口答应,并无奈表示,近年受疫情影响,店面生意能撑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但自己确实没有缴清罚款,愿意先交出收蔵的2瓶苏格登威士忌、2瓶清酒及40几瓶的台湾啤酒,近期也会申请分期缴清罚款。
士林分署表示,若潘男未履约办妥分期缴纳,将择期将查封的酒类变卖抵偿,同时呼吁社会大众,酒(毒)驾相关案件绝对持续强力执行,切勿心存侥幸,规避缴纳义务,如遭裁罚应尽速缴纳或提出清偿办法,以免财产遭查扣执行,甚至遭限制出境、拘提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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