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坚论文抄袭案11日开庭,但早在开庭前一天,立院朝野党团审查国安局预算时,国民党指陈明通担任台大国发所长及教授时,利用学术地位替林智坚论文抄袭案掩护、圆谎甚至甩锅,加上后续郑文灿的论文同样因抄袭遭撤销学位,指陈明通不适任也不适格,要陈明通正式公开对国人道歉,并知所进退请辞下台。但陈明通却起身对立法院长游锡堃说,「林智坚的案子,很确定是一个冤案」。
而北院11日下午开庭,林智坚和余正煌的律师当庭交锋,双方都主张自己先完成论文初稿,是对方抄袭,最后余正煌律师忍无可忍爆料指,余正煌当初为了避免论文初稿被他人使用,刻意删光所有引注,而林智坚的论文都没有引注,可见是林抄袭。
对于余正煌律师的说法,陈明通11日透过律师发表声明力挺林智坚,强调当初余正煌把论文初稿寄给陈明通时,删除引注部分,所以陈明通寄给林智坚时,或许林抄的时候没有注意,才没发现引注问题,可证林智坚抄袭事实非常明显,此等言论显然与事实不符。
陈明通的律师声明写道,他2016年1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寄送论文写作底稿和格式给余正煌参考,但检视余所提供给法院的证据,在1月28日的论文进度,最核心的研究设计仍毫无进度,但2月1日林智坚的研究计划,却在他的指导下完成雏形,短短两三天内,仍属这领域初学者的余正煌不可能完成研究设计写作,也没有交付或寄送给他论文最新进度,他更无从也无理由将余的档案交给林,「所谓林智坚抄袭余正煌论文,完全不是事实」。
陈明通的声明并指,2月中旬余正煌找他时,他将林智坚已完成雏形的论文计划给余参考,事后余寄给他的研究计划跟论文,在研究设计这部分,「绝大部分皆来自林智坚2月1日的内容」,只增加一些文献探讨,暗指余正煌抄袭。
对于陈明通的说法,余正煌的律师12日深夜发表声明强调,余正煌的硕士论文都是自行撰写完成,没有任何部份抄袭林志坚所称的「公版」情形,声明指出,林智坚所主张2016年2月1日撰写的文字,都是余正煌撰写后交给陈明通,为避免被他人抄袭,而将APA注释部分移除,所以林智坚称的「初稿」,都没有任何APA注释。
对于陈明通声明称,「余正煌论文中的研究计划绝大部分来自林智坚的内容,余正煌只是增加一点文献检讨并引注」等语,纯属无稽,凡写过文章及论文者都知道,一篇没有任何注释的文章,是不可能知悉该段文字的出处,更不可能大海捞针地把引用文章找出来,这是常识问题,「不懂身为一个教授、且贵为国安局长之人,竟然提出此种看法」。
声明指出,陈明通为本案利害关系人,更事涉自身退休前担任台大教职的正当性,本应尊重台大内部调查,并静候法院审理厘清,不应为了左袒林智坚,一再书立声明稿、透过媒体放话,有失身为人师应有的风范格调。
再者,若陈明通主张2016年2月1日来源为陈明通撰写的「公版」,而此「公版」整篇欠缺注释下,身为台湾大学资深教授,岂非自认大量抄袭其他学者的著作,而未有引注,如此说法显然荒谬至极。
声明并痛批,陈明通身为国安局长,在国际情势动荡、两岸情势不稳,却以私害公,为了林智坚的论文,倾全力对付余正煌,恐与身兼国安局长重责大任有违,务请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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