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许男在网路认识就读高中的被害人,2020年12月15日,被害人表示要到台中玩,晚上住在一中商圈附近1家旅馆,两人相约在旅馆楼下见面,并一同逛街、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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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后回到旅馆,由于时间已晚,被害人同意许男与她住一间房间,但与许男约法三章,表示「不可超越界限」,许男同意了,没想到,深夜时竟连续多次将其生殖器放入被害人口腔内,要求被害人吸吮,并插入其下体、肛门,强制性交得逞。被害人事后传讯息向学校老师求救,并向警方报案。

许男辩称当时有询问被害人意见,她回答说「如果你想要就试试看」,他才与对方发生性行为,当时被害人跨坐在他身上,但因他们经验不足,后来他就自己用浴巾打手枪到射精。

许男进了旅馆,对女网友伸出魔爪。示意图
许男进了旅馆,对女网友伸出魔爪。示意图

法官发现被害人遭到性侵后,不但传简讯向老师求救,也传简讯给友人表示「我快不行了,性侵的定义是什么?」、「我那时候就讲明白了,说不能越界」、「我好害怕,他脱我衣服跟内衣内裤」等语,加上被害人阴道、肛门均检出许男DNA,一审认定许男犯行成立,依强制性交罪将他判刑3年4月。

许男上诉后坦承犯行,并以36万元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台中高分院审酌许男并无前科,素行良好,被害人也同意法院从轻量刑,二审将许男改判1年8月徒刑、缓刑4年。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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