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调查,今年3月5日凌晨4时52分,死者李姓男子(63岁)骑机车沿斗六市云林路三段往斗南方向行驶,突然自撞分隔岛摔车,物品散落一地,李男起身后先扶起机车,在内侧车道捡拾物品,后来看到外侧还有物品,穿越车道前往捡拾安全帽,被王姓男大生(23岁)驾驶的BMW轿车撞上,经送往台大医院云林分院抢救,仍伤重不治。

王姓男大生肇事后,在现场停留约2、3分钟,随即驾车离开现场,不久后就被警方查获,测出其酒测值达0.52毫克。检察官查出王男当天凌晨在斗南与朋友聚会喝酒,喝了啤酒及高粱,事故路段速限70公里,王男却以90公里的时速超速行驶。

王姓男大生当时约以时速90公里的车速撞上李男,BMW轿车右车头受损严重。资料照片
王姓男大生当时约以时速90公里的车速撞上李男,BMW轿车右车头受损严重。资料照片
王姓男大生的BMW轿车前挡风玻璃碎裂。资料照片
王姓男大生的BMW轿车前挡风玻璃碎裂。资料照片

另外,死者李姓男子经医院检测,发现他体内虽无酒精反应,但验出甲基安非他命过量,研判当天吸毒后骑车上路,因骑乘机車自撞、甲基安非他命濫用、遭小客車撞击、甲基安非他命过量、全身多处撞击外伤、甲基安非他命毒性等原因而死亡。

云林地检署检察官认为,王男所为系犯刑法第185条之3第2项前段之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因而致人于死罪嫌,及同法第185条之4第1项后段之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罪嫌,2罪犯意各别,行为互殊,应分論并罚,依法将他提起公诉。

事故地点。资料照片
事故地点。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