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警分局交通分队前天上午9时许获报,西安街一段281巷口有交通事故,警方到场调查,发现张姓女子(38岁)驾驶小客车,沿西安街一段北往东方向左转西安街一段281巷行驶,疑似未停让过斑马线的林女,左前车头撞击林女,导致林女手部及脚部擦挫伤。
初步调查,疑似张姓女驾驶未注意斑马线上的林女而导致车祸,详细肇事责任归属仍需后续厘清。北投分局指出,驾驶人于道路上驾驶车辆行驶时,应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3条规定,「驾车行经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时,无论有无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或号志指示、均应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
自6月30日起,车辆未停让行人罚锾金额提高上限至6000元,并违规记点及道安讲习3小时;致人受伤或死亡罚锾加倍,并处吊扣(销)驾驶执照处罚。北投分局提醒驾驶行经行人穿越道时应确实暂停礼让行人优先通行,以维护自身及行人之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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