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沈姓主管任职于台积电中科F15B厂PVD-02薄膜部门,该部门工程师林姓女子是其下属,2021年3月间,沈男疑因不满林女以身体不适为由请求提早下班,在办公室内寄发邮件给其他下属,内容为「下周是林女小夜…她表示身体虚不太能熬夜」、「我有跟她说,工程师小夜的存在是给夜班ETE(技术员)安心」、「若是她老人家在01:00 之前想要离开…我有请她务必跟妳们于当下协调过,确定不需要她,再放她走」、「为了公平起见,请不要在00:00 之前放她走」等。

 

同年7月27日,林女因罹患带状疱疹请病假,沈男一早使用公司内部通讯软体与其下属开会时,刻意提到林女患有带状疱疹一事。林女认为沈男行为不但泄露其个资,也造成其名誉受损,告他违反个资法及诽谤罪。不过,由于诽谤罪已逾告诉时效,检察官对沈男不起诉处分,仅依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将他起诉。

台积电总裁魏哲家去年10月鼓励员工多休假,但去年中科厂却有主管因不满员工请病假,公布其病名挨告。资料照片
台积电总裁魏哲家去年10月鼓励员工多休假,但去年中科厂却有主管因不满员工请病假,公布其病名挨告。资料照片

沈男辩称林女当天本来排定值班,因为没有助理工程师,会变成1个人要做2个人的工作,他跟同事提到林女的病名,让大家知道林女生病,目的是希望有人能帮忙林女,并没有损害林女的意图。

法官认为,医疗内容属个资法第2条第1款所规定的个人资料,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公开,林女依台积电请假流程向沈男请假,但并未同意沈男公布其病情,沈男安排人力调度也无需公布病名。

法官认为,沈男应系不满林女先是要求提早下班,又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不仅耽误工作、增加其他同事负担,也造成他管理上的困扰,才在线上会议时公布其病名,一方面展现自己的无奈、一方面造成林女被其他同事所指责之效果,于是依个资法「非公务机关非法利用特种个人资料罪」,将他判刑2月,可易科罚金及上诉。案经上诉台中高分院,今天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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