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2019年12月19日至28日上午之间,吕姓姊妹跟陈男2度以湿纸巾塞男婴喉咙、用吹风机、烟头烫脸,还手脚并用踹击他胸部、头部。

28日下午,男婴哭闹不止,阿姨又以湿纸巾塞住他喉咙,并以拳头捶击胸口,生母则以脚后跟踢他头部,还用手拉著他双脚甩动,导致他头部撞击地板,急速休克失去意识,生母等人虽将他送医急救,男婴仍因颅内出血新、旧伤而死亡。

高院认为吕女身为母亲,是男婴最重要的依赖、保护者,却未善尽教养、保护责任,3个大人明知男婴未满1岁,无法以语言表达身体不适,仅因不满他哭闹,竟凌虐施暴,审酌他们有呼叫救护车、吕姓姊妹坦承犯行,高院今判姊妹各10年6月、10年5月徒刑,陈男被依对未满18岁之人凌虐罪,判刑3年。可上诉。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送爱犬洗澡却惨死澡台! 饲主惊知原因崩溃怒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