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防局第三大队呼吁,施放爆竹烟火若未于规定时间及地点施放(每天下午十时至隔天六时前),违反者除规定处以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并扣留或没入现场爆竹烟火,另爆竹烟火成分含有火药及金属粉末,若施放不慎而引起火灾,可能会造成自己或他人受伤,并可能引发火灾等意外事故造成公共危险,民众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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