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湖内分局阿莲所昨(12/31)12时41分许,获报在阿莲区莲山一路355号前发生一起车祸,警员赶赴现场处理,并协助伤者送医救护。
经查,黄姓驾驶(男、39年次)驾驶自小客车,行经阿莲区莲山一路335号前欲左转往埤尾路行驶时,与杨姓驾驶(女、92年次)驾驶之自小客车发生碰撞,杨女的车辆于碰撞后,撞击路旁两户民宅,车体碎片及民宅物品飞散,现场满目疮痍。所幸民宅内仅财损,无人伤亡。
黄男及乘客身体多处擦伤,送高雄市立冈山医院救治;杨女及乘客身体多处擦伤,送国军高雄总医院冈山分院救治,均无生命危险,双方驾驶皆无酒驾。
警方呼吁,用路人驾驶车辆行经路口应遵守停让路权规定,于行经闪光号志路口时,闪光红灯应停车再开,闪光黄灯应减速慢行,注意左右来车小心通过,保持防御驾驶观念,随时注意道路人、车状况,行经路口,减速慢行,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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