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促会指出,4月3日地震灾害发生后,许多基层消防员停休返队投入救灾工作,然而花莲县消防局却表示停休一日(24小时)仅以12小时计算加班时数,严重影响停休队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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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促会强调,发生地震投入救灾工作本为消防队员之职责,但是不应以违法工时制度剥削基层权益,呼吁消防局应尽速改善工时违法情况,依相关法规计算超勤时数、训练以公假办理并将停休时数核实计算超勤时数,以保障基层消防员权益。
消促会说明,112年全台轮班制公务员工时新制上路,其中消防人员加班时数计算应依「超勤加班时数 = 总服勤时数 -(一般公务员当月应服勤时数-请假时数)」方式计算,花莲县消防局迟至今年2月才提出勤休新制,却又未依法计算,仅以每天8小时计算加班时数,以花莲现行勤休状况,造成2月份损失52小时的加班时数、3月份损失12小时的加班时数,甚至要求基层以自假方式参与训练,消促会早于3月18日发函请消防局,至今却仍未改善,亦未收到消防局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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