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昨天表示,承办检察官作出缓起诉考量有以下4点:一是黄子佼为初犯、坦承犯行,其次是本罪刑度为1年以下(轻罪),第三是受害女子的隐私与权益保障,最后考量黄愿支付120万元缓起诉处分金,因此给予缓起诉。
范云昨晚则在脸书发文表示,自己难以认同北检的说法,北检为何忽略黄子佼是色情网站付费的高级会员,并且下载这些儿少性剥削影像,该网站长期上传偷拍、甚至是强制拍摄的儿少性影像,黄子佼付费购买是犯罪结构的一环,并不是单纯持有而已。
北检认为黄子佼是初犯并坦承犯行,范云也不认同,她写道「我要问北检,你是否忽略黄子佼已经进行这件事情长达六年?!更何况,北检明知黄子佼遭到被害人MeToo指控后,竟仍表面上公开道歉,却继续上非法平台下载儿少性影像,这些难道都不用列入考量?」
范云并指出,根据《著作权法》,重复下载的行为也属于「重制」,为何检察官不依刑度较高的「重制性影像罪」起诉,而是依刑度较低的「持有儿少性影像罪」起诉?她要求北检公开回应她与法界人士的共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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