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时,法官传唤女儿作证,她在指认室里情绪激动,缩在墙角哭泣长达10分钟,社工安抚她并解释法院为何请她来作证,女儿深呼吸几次后,才决定开口作证。
女儿告诉法官:「爸爸有摸我的生殖器外面,妈妈有时候假日回来,妈妈去洗澡时,爸爸会逼我帮他口交,从2019年开始到2021年,爸爸摸我生殖器每个礼拜至少1次以上,不是他说的『1个月1次、顶多3次』。」
这时女儿突然大力吸气、吐气,调整呼吸,接著说她先前在检察官侦办时有说谎,少说了爸爸侵犯她的次数,「因为我那时想要帮爸爸,所以说谎,但因为实在无法原谅爸爸,现在不想要帮他」。
母亲则证称,2021年12月间,有天晚上她加班时,女儿传简讯告知从小学4年级开始,爸爸会不定时对她摸胸部、生殖器,还叫她帮忙口交,「我质问丈夫时,他有承认做这些事,还抱著我一直哭、一直跟我道歉说他做错了」。
高等法院依据相关事证,维持前审见解,认定兽父阿龙在2年间以每周1次的频率,抚摸猥亵女儿18次、口交性侵92次,共计侵犯110次,判他12年8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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