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指出,李姓女子(32岁)去年8月8日下午4时许在中坜区一家商务旅馆,因逾时退房而与旅馆人员发生争执,双方僵持不下,旅馆人员通报警方到场,李女见警察到场,一时气愤之下,拿了卫生纸淋上精油后点火,还好未扩大延烧,仅造成房门被熏黑,案经警方制伏送办。

李女供称,因为当天上午11点须退房,但她因为工作问题所困扰,吃了安眠药仍然2天没睡好,看见旅馆业者叫警察来,一时情绪不稳,才用卫生纸点燃精油,想吓警察,但火烧起来后,也试图以浴巾扑灭。惟检察官认为她的举止已触犯放火烧毁他人所有物罪嫌,依法将她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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