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日前在脸书发文,为提升交通事故处理效率,确保执勤安全,让同仁执行勤务时更无后顾之忧,中市警率先全国采购多功能活动式车顶LED 警示灯,共采购222组,已陆续发放各单位正式装备使用。警方强调,该警示灯于夜间执勤更加突显其安全性、便利性、机动性、易于保养维护等特性,尤以让后方车辆能更显著看到前方巡逻车,提升员警夜间执勤能见度,避免遭受车辆冲撞导致憾事发生,同时市民朋友也能清楚辨识执勤员警位置,让彼此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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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连日已有1200多名网友留言,绝大多数都认为该警示灯太刺眼,「光看照片就觉得眼睛不舒服了」、「这东西反而容易酿成意外吧,亮到一个不行」,还有人挖苦警方「违规改灯」,甚至有人另类思考:「感觉歹徒或酒驾的可以提前躲警车」。
市议员张家铵质询指出,自警察局公布此新设备以来,也有不少基层员警和她反应,会因此增加出勤需携带的设备。以酒测路检为例,平时就需要携带酒测器、三角锥,警示牌、员警肩灯等设备,现在还要增加一个活动式LED车顶警示灯,后车厢恐怕放不下。
张家铵强调,警察局好意斥资开发活动式车顶警示灯,不要最终变成民众认为闪瞎用路人的设备,更不能反而造成基层员警的困扰,警察局应在新设备于各分局开始使用之后,积极留意有无民众及员警对此设备的反应及意见,不要好心反遭自己员警及民众的反感。
台中市警察局长李文章表示,警示灯主要用途包括路上发生车祸时,为避免发生二次车祸,员警可架设警示灯,以提醒后方用路人注意,另也用于酒驾取缔勤务。至于巡逻车是否装得下警示灯,此装备为警察局内部员警提出的建议,已为此开会讨论过,同仁认为没问题。
至于民众反映警示灯太亮容易影响用路人视力,李文章表示,该警示灯有四种闪灯模式,警察局会实际测试,使用对用路人视觉影响最小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