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竹警分局表示,警方日前执行巡逻勤务时,发现一辆堆高机行驶于芦竹区南山路二段,因堆高机等动力机械,非经申请临时通行证不得行驶于道路,于是上前盘查,发现该堆高机也没有申请临时通行证,黄姓驾驶(58岁)也没有训练执照,其满脸通红,身上还散发酒味,警方对其实施酒测,酒测值达0.59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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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黄男自称他从桃园某工地饮酒后,开著堆高机要到芦竹区的老板家,案由警方依公共危险罪嫌送办。警方说,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32条规定,非属汽车范围而行驶于道路上之动力机械,未依规定请领临时通行证,或其驾驶人未依规定领有驾驶执照者,处所有人或驾驶人3千元以上9千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行驶。

 

禁止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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