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判决指出,郭姓干哥与林姓干妹因误认暴力得以解决纷争的偏差观念,在本不应有任何暴力发生的校园内犯下割颈犯行,严重危害校园安全,且造成被害人宝贵的生命消逝,被害人双亲痛失挚爱,产生永远无法抹灭的巨大伤痛,检察官及被害人家属均请求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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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考量郭男、林女2人的家庭状况、智识程度、犯罪之动机、目的、参与的身分(动手、主事者)及程度、下手方式等情状,2人在少年观护所收容期间分别经多次咨商、晤谈后,已渐能觉察而反省自身过错及不当言行,但2人仍须时间学习、调整,另审酌司法院量刑资讯系统内相关实务类似案例的量刑参考,认为有必要借由较长期以机构矫正处遇的方式,加强调整2人的身心状态健全,并教育及导正被告二人的偏差观念与行为。

因此,法官通盘考量后,今依杀人罪判郭男9年、林女8年,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