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一分局表示,并未接获本案相关报案纪录。经检视影片,男子在公共场所涉有公然猥亵不雅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第234条公然猥亵,本分局调阅监视器影像追查,已通知涉案人张男(25岁)到案说明,据以侦办,以严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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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张男涉及在道路上嘻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第1项4款「行人在道路上嬉游」(可处新台币500元罚锾),通知到案后本分局一并举发。
三民第一分局呼吁,于公共场所意图供人观览,公然为猥亵之行为者,违反刑法第234条公然猥亵罪,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罚金,提醒民众切勿以身试法。民众若遇到类似情况,可拨打110请警方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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