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指出,针对应晓薇、沈庆京分别于8月29日、30日经北院裁定收押禁见2个月,羁押期间分别提讯应女、沈男各7次,让2人答辩并陈述意见,但应女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贿罪,与沈共同犯图利、洗钱及隐匿犯罪所得财物等罪嫌,且与共犯、证人间供述歧异,另就其收受威京集团政治献金部分,仍有待追查相关证人及可能共犯,有事实足认有串证之虞,另考应女与威京集团涉案相关人等紧密联系情形,若未延长羁押,恐加深案情隐晦不明,难以追溯,因此声请应女延押2个月。
热门新闻:回力镖太狠!万老师念「ㄊㄥˊ」余被王鸿薇笑 下秒国民党被抓大错字
沈庆京部分,检方认为沈男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行贿罪,另与应晓薇共犯同条例的图利罪嫌,还与北市前市长柯文哲、前副市长彭振声共犯图利等罪嫌,考量仍有多名共犯或证人目前任职威京集团,而沈男担任该集团主席,对集团员工具有实质影响力,且依目前调查获悉事实,足认其有串灭证之虞,又依目前侦查进度,仍有部分证人或可能共犯尚未到案说明,若未予延长羁押,恐使案情隐晦不明,有延押必要。
至于吴顺民,检方认为,吴男虽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贿罪嫌,但审酌他在羁押期间已充分陈述及答辩,虽仍有羁押事由,但无羁必要,得以具保替代羁押,因此依法于今天上午向台北地院声请具保停止羁押。
检方最后指出,有鉴于京华城弊案在押被告是否声请延押,受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经审酌公共利益维护与合法权益保护,认有公开说明对在押被告声请延押及具保停押必要。
台北地院收到北检就沈庆京、应晓薇的延押声请,以及声请吴顺民具保停押后,原羁押法官审理并定出庭期,经联系被告辩护人后确定开庭时间分别为:沈庆京:10月23日下午3:30开庭、应晓薇:10月24日上午10:50开庭、吴顺民:10月25日下午2:30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