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著眼镜的简女,今天下午戴著手铐由法警戒护下,从台北地院押解上囚车载往宝庆院区的国民法官专庭开移审庭。庭讯时,公诉检察官认为简女有逃亡之虞,应继续羁押,简女则说:「我愿意羁押,因为我没地方去,之前犯的错,自己要勇于面对。」简女的律师邱荣英则表示,简女当时一心求死,2女孩溺毙的隔天,她又去跳一次,导致手机不见,并非要灭证,且简女是自首,不会逃亡,且暸解没有权利决定孩子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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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审酌简女原是中国籍,有亲人与地缘关系,且涉犯最轻本刑10年以上的杀人罪,又有2个诈欺前科,认定她有逃亡之虞,因此当庭裁定羁押3个月。

简女被裁定羁押后,法官问她官是否有服用药物?她回说,有吃身心科药物,她还泣诉:白天会抄心经给女儿,一到晚上就会哭泣忏悔。

北检昨天起诉指出,简女与丈夫2个女儿原住在中国,去年7月间返台与公婆同住在新北市中和区,但简女与丈夫、婆婆经常为生活细节发生摩擦,7月2日上午,简女在次与婆婆发生口角,一气之下,上午7时许带著2女儿佯称要外出游玩,却带到碧潭诱骗照相后让2女儿们下水而发生溺毙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