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山分局警方表示,昨晚10时35分,民众报案称在板桥区环河西路4段往三重方向,有1辆宾士车疑似自撞,停放于快速道路上,现职工地工人的郭男回家途中因路况不熟自撞分隔岛,造成车辆损坏严重,不过身上无明显伤痕。
由于郭男讯问时精神状态不佳、眼神涣散,引起警方怀疑,经询郭男同意后实施唾液毒品快筛试,确认安非他命阳性反应,并坦承几日前吸毒而毒品为朋友提供。
警方讯后将全案依公共危险罪及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移送新北地检署侦办。此外,郭男的毒驾行为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将被掣单告发,面临新台币3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锾,并吊扣驾驶执照1年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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