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德警分局表示,石姓女子(36岁)本月10日下午13时27分,驾车行经八德区介寿路一段与建国路口,右转时撞击行人穿越道上的陈姓妇人(73岁),造成陈妇身体多处擦挫伤送医。
经警方据报到场处理,石女酒测值为零,惟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因而肇事致人受伤者,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 条第4项,可处18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罚锾,已由警方开单告发。
警方也呼吁驾驶人行经路口务必减速慢行,警方将持续取缔未礼让行人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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