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指出,蔡姓男子受一名不详男子所托向住在平镇区的邓姓男子讨债,今年1月16日下午开车至邓男住处,将列印制作含有邓男之照片、写有「邓〇〇」、「欠钱还钱」、「天经地义」、「请快出面债主们在等您」、「没欠多少」、「快点面对」等文字之传单,再抛洒于邓男住处之前方道路上。

案经邓男发现报警处理后循线查获蔡男送办,由于蔡男非法利用邓男之照片、财务情况等足以直接识别之个人资料,足以生损害邓男之利益,桃园地检署依违反个资法罪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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