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表示,此起事故造成49人死亡、3百余人受伤,财务损失及赔偿初估超过16亿元,监委叶宜津、蔡崇义、鸿义章、张菊芳及王丽珍就此提出弹劾案,并于昨天进行投票表决。

被付弹劾人张政源及祁文中以12票同意、1票不同意,通过弹劾;被付弹劾人陈仲俊则以13票全数同意,通过弹劾,3人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弹劾事由指出,行政院「台铁总体检报告」所列各项改善事项,交由交通部督导台铁局执行,惟该局未建立委外业务稽查制度,且欠缺工地风险危害意识,漠视安全文化,未在轨道沿线施工路段加强施工安全措施,确保铁路行车安全,却将该等列管事项解除管制,肇致事故。

监察院说明三位被弹劾人,张政源、祁文中时任台铁局局长及代理局长,综理局务,指挥监督所属员工及其附属机构,有执行不力之失,祁文中持续督导该局业务,亦应负督导不周之责。

陈仲俊则时任台铁局工务处处长,负责指挥监督所属花莲工务段办理山侧边坡安全防护设施工程标案,核有多项违失,且相关工程管理制度未臻周全,违失情节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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