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德凌晨在脸书发文指出,立法院的保护伞是民主宪政的基石之一,不值得为高虹安弃守,请立法院长及检调、法官都请步步慎重。更点出宪法第74条:立法委员,除现行犯外,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

翻摄自施明德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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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更强调,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第8项:「立法委员除现行犯外,在会期中,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宪法第74条之规定,停止适用。」注意:此刻仍「在会期中」,宪法的保护伞,对高虹安委员仍然适用。

翻摄自施明德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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