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处表示,美容、瘦身业者容易引起纠纷的行销方式如下:

一、 填问卷免费体验:业者以填写问卷或赠送体验券方式,诱使消费者入内体验美容(含瘦身)服务,并以人海战术长时间推销,消费者不堪疲劳轰炸的压力,为求脱身而签约。

二、假分期真贷款:当消费者表达契约金额高无力负担时,业者往往告知可分期付款,但实际上消费者所签订的为贷款契约(向融资公司或银行贷款),并非向业者办理分期付款。

三、诱导开封所有商品:业者会于提供服务时,以检查商品为由协助消费者拆封所有购买的产品,影响消费者解约退费金额的计算。

消保处因此提醒民众,在签订美容(含瘦身)服务契约时,应注意下列事项,避免纠纷的产生:

一、善用访问交易7日特殊解除权:在路边填问卷后被拉到店里行销签约,此为消费者保护法的访问交易,依该法第19条规定,消费者在7日内有无条件解除契约请求退费权利,应善加利用。

二、确认所签为分期付款或贷款契约:消费者务必确认业者所说的分期付款是指向业者的分期支付,或系向融资公司办理贷款。

三、避免当下拆封所有商品:在最小消费包装的已拆封商品没有使用完毕前,不要落入检查瑕疵的话术陷阱,而将商品全部拆封影响解约退费权益。

四、三思而行,不当场签约:消费者应将契约携回详细审阅,不冲动签约。不符合需求的推销,应坚定拒绝,不可为求脱身而签约。

消保处也提醒,年满18岁的消费者已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所以签约后就须自己负完全契约责任。另外,倘因签订美容(含瘦身)服务契约产生消费纠纷,可至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网站(https://cpc.ey.gov.tw/)进行线上申诉,或消费者保护团体及各地方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申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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