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华于民国96年1月至105年1月担任立委期间涉诈领公费助理费532万多元遭起诉,新北地方法院审理期间传拘未到;新北地院于107年11月底发布通缉,追诉权时效到130年4月1日止。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士林分署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立法院于108年3月撤销拨付助理费处分,并要求李庆华返还已受领的助理费款项,李庆华逾期未返还,因此移送士林分署强制执行。
士林分署指出,李庆华名下位于新北市汐止区「日月光社区」的楼中楼豪宅及3个平面停车位等房产,曾由士林地方法院于109年间拍卖但3度流标,因此改由分署于6月6日「全国123联合拍卖会」进行首次拍卖。
士林分署表示,这笔不动产位于日月光社区大楼的23、24楼层,含3个平面停车位共99.4坪,拍卖底价为2735万元,包含屋内底下15万元的31笔动产合并拍卖;另外,停车位底价分别为205万元、205万元及265万元,远低于市场行情价。
新闻稿指出,不动产拍卖采取通讯、现场投标方式,值得一提的是,有意买屋的民众不必前往现场,可透过网路VR(虚拟实境)设备赏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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