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长陈建仁今天赴立法院,针对性骚扰防治修法规划进行专案报告并备询。陈建仁表示,这段时间以来,不断有性骚扰被害人揭露过去受暴的经历,遍及各行各业,令他感到非常沉痛与不舍,对于这些性骚扰事件,政府责无旁贷应当立即有所因应。因此,自己责成政务委员罗秉成筹组跨部会专案共同研修《性骚扰防治法》、《性别工作平等法》及《性别平等教育法》等性平三法,针对现行法制不足之处全面盘整及检讨改进。
陈建仁表示,本次修法经行政团队检讨,及咨询民间团体与专家学者意见,发现现行的性平三法,存在三大问题:第一,法规管辖不明确及处罚力道不足,致未能有效处理及吓阻权势性骚扰;第二,申诉规定未尽周延及被害人保护扶助不足,使被害人不敢申诉主张权利;第三,事件调查成员专业性及外部与女性代表比例不足,致调查机制之公正专业易受到质疑。
陈建仁提到,本次性平三法修正是「以被害人保护为中心」,确立「有效、友善、可信赖」三大修法目标,透过跨领域、跨专业、跨部会的联防方式,齐力架构性骚扰防治网络,包括增修权势性骚扰定义及加重罚则,期能有效防治权势性骚扰。
陈建仁续表示,完备申诉规定,增订保护扶助措施,让申诉制度及协助资源更加友善,使被害人勇于提出申诉,并明定调查期间停止或调整职务的暂时措施,并规范调查审议成员之女性及外部代表比例,引进民间团体及专业人士协助调查,让防治机制公正可信赖。
针对性平三法修正重点,行政院也提出3大部分:强化「有效」打击加害人的裁罚处置、完备「友善」被害人的权益保障及服务、建立专业「可信赖」的性骚扰防治制度。
对于强化打击加害人的裁罚处置,陈建仁提出,增加层级式加重处罚,有效打击加害人,增订权势性骚扰类型,雇主为性骚扰行为人纳入裁处,并采层级式加重民事惩罚性赔偿,最高5倍,同时提高行政罚锾及加重刑事责任。再来是明确规范性骚扰管辖权,补足《性别工作平等法》的法规管辖缺漏;并扩大适用范围,军警学校及少年矫正学校纳入适用《性别平等教育法》,下修10人以上公司即应订定性骚扰申诉管道,且增加外部申诉管道,强化监督机制,避免包庇或吃案。
在完备友善被害人的权益保障及服务部分,陈建仁说明,保护扶助入法,提供被害人友善协助,增加被害人保护扶助措施并编列预算,设置申诉专线、提供咨询协谈、心理辅导、法律咨询、社会福利资源等;完善保密规定,周延被害人保护:强化被害人隐私保护,政府机关、媒体及任何人均不得揭露被害人身分,提高违反者的处罚;周延申诉规定,保障被害人权利;并且简化申诉程序,减少二次伤害。
对于建立专业「可信赖」的性骚扰防治制度,陈建仁指出,首先是增订停职规定,确保调查独立性,被申诉人为公私部门最高负责人及各级主管,具权势地位且情节重大者,于调查期间得暂时予以停职或调整其职务;强化调查审议机制,提升公正客观性,明定主管机关调查审议机制成员外部及女性代表比例,落实专业培训及遴选具性平意识之成员;再引进民间团体资源,建立可信赖机制: 增订地方主管机关得请专业人士或团体 协助调查申诉案件,提升调查过程之专业性及公正性。
在配套措施方面,陈建仁说,为确保性平三法修正后有效落实执行,他已请三法主管机关及相关部会应积极准备新法上路的各项工作,该工作包括六项:第一,订定相关子法及指引,增修三法受理申诉、调查及处理办法,例示性骚扰样态及雇主防治措施等,引导政府机关及企业落实执行;第二,强化113保护专线人员培训,使其能了解新的性骚扰申诉机制,为受害者转介法律扶助、心理辅导及社福资源等支持协助。
陈建仁续指出,第三,针对公私部门申诉窗口及调查处理人员办 理专业训练,使其兼具专业素养与性别平等意识,坚实性骚扰防治的第一条防线;第四,扩大对雇主及社会大众宣导,使其明确了解性骚扰防治义务及措施,提升性别平等意识,营造性骚扰零容忍的社会氛围。
陈建仁提到,第五,建立及扩充三法所需调查及教育专业人才库,协助机关(构)、企业及学校落实性骚扰防治措施,并建置加害人资料库,与教育系统介接,避免加害人进入校园服务;最后,因应新法之各项配套措施,需编列充足预算及进用适足人力,中央将视地方主管机关财务状况予以补助,并定期追踪落实情形。
陈建仁也强调,本次修法是性平三法首次同步盘整修正,对于保护性骚扰被害人相当重要,也请立法院支持本次修法,让政府性骚扰防治机制更为有效、周延、完善,使法制面及措施面都能更符合社会各界的期待,让民众生活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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