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教育训练暨准则发展指挥部所属龙泉新兵训练中心第2营,在2022年5月份遗失一把「点45手枪」,没想到时任营长竟然隐匿且以模型枪鱼目混珠;后续接任营长和旅长发现疑义也未送鉴定,甚至还2度蒙骗国防部长邱国正。
监察院表示,指挥官潘东升为隐匿案情,默许所属营长林家葳及其他4位连长共谋集资购买仿真模型枪伪充真枪混储于械库中,均未向上呈报。监察院通过监察委员王美玉、赖鼎铭及郭文东提案,弹劾指挥官潘东升上校及第2营营长林家葳中校,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监委指出,潘东升于发现所属第2营遗失1把45手枪情事,在得知并确认枪枝短少后,却未依规定于获悉案况起30分钟内逐级回报国防部列管,且为隐匿丢枪责任,默许所属营长、连长集资购买以仿真模型枪伪充真枪混储于械库中之违法作为,企图共同掩饰丢枪疏失。
监委提到,又在新任营长交接点交时因发现枪枝有异,向潘东升反映时,反遭斥责,仅在交接清册注记枪枝有异,继续隐匿枪枝遗失以及以假枪冒充真枪混储于械库之案情,潘东升所为涉触犯《陆海空军刑法》为军事上虚伪之命令、通报或报告、《刑法》公务员登载不实、国军械弹爆材管理指导要纲及海军械弹爆材管理之相关规定,违失情节重大。
监委王美玉、赖鼎铭及郭文东强调,林家葳于得知所属45手枪遗失后,未依规定于获悉案况起30分钟内逐级回报国防部列管,且发动所属于营区内遍寻不著后,为隐匿丢枪实情,遂与所属4位连长共同谋划集资购买仿真模型枪,由他挑选其中1把,再由所属连长伪刻枪枝序号,伪充真枪放入械库中,鱼目混珠以共同隐匿丢枪疏失,林家葳违失情节重大。
3位监委亦指出,潘东升及林家葳二人所为,除违反《陆海空军刑法》、《刑法》及《公务员服务法》之规定外,亦严重伤害国军形象及政府信誉,为整饬官箴,并杜绝侥幸,确有予以惩戒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