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调查报告指出,「因下午前3位质询委员顺序并无变动、与先前通知质询顺序皆相同,续于13:50致电提醒当日下午所有质询委员,并告知陈亭妃委员已改书面。」内容打脸了绿委们之前的说法。

「我没有说谎,请不用望文生义的影射!」但洪申翰今晚在脸书发文表示,当天上午11时30分议事处通知他办公室,说总质询时间是下午3时,请他下午2时35分左右进议场准备,下午1时50分第二次被打电话通知时,对方只说「罗明才委员可能质询不到15分钟」,完全没说陈亭妃改为书面质询,而且罗明才也因为迟到而没能质询。

洪申翰强调,自己从议事处收到的就是建议到场准备时间为下午2时35分,然而当天韩国瑜在下午2时34分就念过他的名字了,他更是始终都没有被告知说陈亭妃改为书面质询的讯息。

洪申翰并表示,所谓「主席唱名3次仍不在场者,视为弃权」的议事规则,是规范广泛讨论的登记发言,而不是总质询的议事程序,因为总质询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和议事规则的位阶层次不同,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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