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台北律师公会、全国律师联合会昨天齐发声明谴责立法院程序,国民党发言人杨智伃今天表示,依据《律师法》规定,拟执行律师职务者,应依本法规定择一地方公会加入,同时加入该地方律师公会及全国律师联合会。由此可见,台北律师公会、全国律师联合会之声明影响层面之广,可是许多会员质疑该声明仅凭少数高层意志发出,且声明内容与立法过程事实落差之大,后果却是一切会员承担。

杨智伃指出,翻开台北律师公会历任理事长的经历,不难看出高层的浓厚政治色彩、绿色形状。现任理事长张志朋为经民连赖中强同事,曾任2014年诺富特案义务律师;第29任理事长尤伯祥,曾任2014诺富特案义务律师,由蔡英文提名、任命大法官;第28任理事长薛钦峰,曾任民进党2024大选律师团副召集人;第27任理事长张菊芳,曾任民进党2020不分区立委提名名单第20名,由蔡英文提名、任命之现任监察委员。

杨智伃提到,台北律师公会与全国律师联合会皆提及程序、审议之重要性,然而「举手表决」不仅符合立法院议事规则第35条,国民党版的法案迳付二读更符合立法程序,过程通过3场公听会、1场专报,反而是民进党团于逐条审查时提出「40次散会动议」。

杨智伃痛斥,至于公会声明提及5/17立法院院会处理「花东交通三项草案」更是公然说谎。不仅《环岛高速铁路建设特别条例》、《花东快速公路建设特别条例》未及讨论,其中《国道六号东延花莲建设特别条例》更是尚未排入讨论案中,且这三项草案皆是法律案,未有预算编列,2兆的数字金额更是特定政治立场人士的估算,相关声明几乎昧于事实,让人瞠目结舌。

国民党副发言人康晋瑜则表示,社会期待律师公会应备较一般国民更高的法学素养与事实查证能力,然而两则声明却配合特定政治立场与风向起舞。康晋瑜进一步指出,现任全国律师联合会理事长是前民进党立法委员尤美女,其政治立场鲜明,台北律师公会与全国律师联合会之所以摒弃法学素养、事实查证,实在令人不禁怀疑是否有政治力介入?背后有高人指点?所以才使这份高度政治性的声明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康晋瑜指出,尤美女理事长在担任立法委员期间曾在民国102年、105年两度领衔提案修正《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增加国会听证调查权。可是,全国律师联合会声明却指责立法院拟「强行」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令人感叹尤美女理事长是否忘记自己当初对于国会改革的初衷?还是由于现在所属政党已然执政,国会改革脚步即可停下?呼吁尤理事长,能回归审议事实与国会改革初衷,别依照政治立场发声明配合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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