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蓝营立委许宇甄、徐欣莹、苏清泉共提《选罢法》第七十五条及第九十条条文修正草案,修改内容包含「就职未满一年者,不得为罢免之提议与连署」、「且罢免同意票数『超过』被罢免人当选得票数」,以新北市第七选区立法委员叶元之为例,当时叶元之当选得票数为78,134,而该选区选举人数为233,122,依照现行的《选罢法》罢免同意票只要58,281就可以成功罢免,若是国民党党团《选罢法》成功修法,罢免同意票则要达到「当选得票数78,134+1」也就是要有78,135张罢免同意票才能成功罢免,对照原先的罢免门槛,提高了19,854票。

依照原《选罢法》就任未满一年可进行罢免之提议与连署,若国民党《选罢法》通过,则要就任满一年后才能进行罢免之提议与连署。图片截自立法院议事暨公报资讯网资料。
依照原《选罢法》就任未满一年可进行罢免之提议与连署,若国民党《选罢法》通过,则要就任满一年后才能进行罢免之提议与连署。图片截自立法院议事暨公报资讯网资料。
若国民党《选罢法》通过,罢免同意票需≥「当选得票数+1」罢免才会通过。图片截自立法院议事暨公报资讯网资料。
若国民党《选罢法》通过,罢免同意票需≥「当选得票数+1」罢免才会通过。图片截自立法院议事暨公报资讯网资料。

国民党此举引发大量网友的不满,网友留言表示「哇!原来这些法案还真的都"福国利民"啊!」、「从上任到现在都在乱」、「国昌当年还想把罢免门槛修低,到时他如果站在国民党那边就很好笑了」、「蓝白垃圾这么爱跟宪法挑战,有种就试试看」、「国会滥权,却要没收人民权利,垃圾白蓝」

而民进党立委黄捷发文提到,如果国民党认为制度有问题,为何在罢免黄捷、陈柏惟、林昶佐时,都不认为门槛太低?现在自己要被罢免,才急著修改?她说:「说白了,蓝白强推国会扩权恶法,引爆民众怒火,许多立委可能在就职一年后面临罢免,结果他们连面对民意的勇气都没有。如果国民党想避免被罢免,应是在这段时间好好表现,在覆议案起义来归、争取选民认同。」民进党立委李柏毅也留言回应:「罢免是人民的基本权利,高雄人都知道不小心选错人有多可怕。我们不接受国民党调高罢免门槛!」

图片截自黄捷Threads。
图片截自黄捷Thre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