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灿因2017年担任桃园市长任内,涉及收贿「变更林口特定区计划—工五工业区扩大方案」,6日被桃园地检署传唤声请羁押禁见,后经桃园地院裁定500万元交保。
郑文灿今表示,「我从政以来,公而忘私,不贪不取,这是我很珍惜的价值。我也会在未来司法调查的过程中,捍卫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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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党主席赖清德指出,「不分党派,不问何人,只要涉及非法,检调都应该查办,勿枉勿纵。打诈、扫黑、肃贪,是目前政府重要的工作,目的是要维护国家的生存发展、社会的安定,以及回应人民深刻的期待」。
根据民进党廉政条例,廉政委员会对于国、公营事业、政府转投资事业、政府出资成立之财团法人及非营利基金担任政府代表之人员,涉嫌违反廉政行为事件时,得予约询。
党员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至第6条之罪其所得逾新台币50万元者,应予除名处分,但情况特殊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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