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院裁定郑文灿羁押禁见的主要理由,系他在7月5日上午应讯前,即以LINE通讯软体传送讯息予其施姓秘书,其讯息内容与他应讯时答辩方向相同,可见郑文灿在应讯前已经有管道得知检察官之侦办内容并拟妥答辩方向,并在应讯前将所拟答辩方向传送给施。而施姓秘书作为郑文灿与他人之沟通联系管道,亦多次居间为在押的廖姓父子与郑文灿传递讯息,足以居于传递案情讯息之重要地位,参酌郑于第一次应讯前,已有将自己答辩方向传送给施,显见确实有串证之疑虑。

 

 

郑文灿在委任律师陈永平陪同步入法院。读者提供
郑文灿在委任律师陈永平陪同步入法院。读者提供

郑文灿被控在2017年间担任桃园市长期间,桃园市府办理「变更林口特定区计划-工五工业区扩大方案」,农地自办市地重划案时,地主认为若以区段征收配地较少,采自办重划配地较多,获利估计可达35亿元,因此涉嫌于2017年8月间拿500万元行贿郑文灿。

检方本月5日在郑文灿从日本返国时由桃园国际机场将他传唤到案,6日郑文灿生日当天侦讯时,认为郑文灿涉嫌重大、有串、灭证之虞,且有隐匿汇款涉洗钱等而当庭逮捕并声押禁见,桃院审理后裁定500万元交保,检方抗告,高院8日撤销发回。

主任检察官吕象吾(左)和检察官陈嘉义。读者提供
主任检察官吕象吾(左)和检察官陈嘉义。读者提供

翌日,桃院二度审理,认为案发迄今多年,且郑文灿交接桃园市长职务已1年半,难认有羁押必要性,且羁押原因并非不能以其他强制处分方式替代,又相关搜证照片已在卷内,难认检方声押有据,因此裁定郑12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并禁止与同案被告、潜在犯罪嫌疑人及证人等相关人联系或接触。

经桃园地检署二度抗告后,高院以郑文灿政商关系绵密、人际往来广阔,显然具有极高政治地位及社会影响力,检察官指称尚有潜在未浮现之相关人而有勾串可能,并不违反常情事理,何况现今资讯流通发达,社群媒体影响无远弗届,凭借便捷之资讯工具进行勾串,实非难事。原审以案发至今已多年,郑文灿离开桃园市长职务逾 1 年半,无串证、灭证可能性,认无羁押必要,显然忽略他的实质影响力,容有再斟酌之余地。爰撤销原裁定,并发回原审法院更为妥适裁定。

郑文灿在桃园看守所的第一顿晚餐。翻摄画面
郑文灿在桃园看守所的第一顿晚餐。翻摄画面

桃园地院在昨天下午2时召开羁押庭,郑文灿提早约20分钟到庭,历经法庭上4个小时的攻防,法官在晚间近6时裁定羁押禁见。承办主任检察官吕象吾和检察官陈嘉义随后快步离开法院;郑文灿的律师团步出法庭面对媒体询问时表示,一定会提出抗告。而郑文灿则是在40分钟搭上囚车押往桃园看守所,昔日政坛明星沦为阶下囚,亦不免令人唏嘘。

 

载送郑文灿的囚车进入桃园看守所。读者提供
载送郑文灿的囚车进入桃园看守所。读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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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短苹|没比较没伤害!侦办柯文哲、郑文灿涉贪声押两样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