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暂时处分的意思,就是在法院正式宣判以前,因为有不可回复的损害,所以先「暂时冻结」现状。因此,暂时处分就是要快,通常法庭听取意见以后,就会在一周到两周内裁定。

2.宪法法庭,原则上都是在周五公布结果。以113年为例,113年的宪判1到6号,都是在周五公布。如果宪法法庭已经在7月10日听取暂时处分的意见,7月12日来不及,毕竟国昌老师要交作业,所以裁定时间就会是7月19日或是26日。基于暂时处分越快越好的原因,在今天公布裁定,其实相当合理。
但是,猜到宪法法庭在7月19日裁定,因此抢先预测结果,真的很没有必要,只会让某些不知情的人做文章而已。

3.听取总统国情报告的修法,停止适用。因为大法官认为,可能会有违反权力分立的可能,而且如果现在法律都通过了,总统去与不去,都会衍生重大的宪政争议。去了,可能得要即时问答;不去,朝野也会激烈冲突,所以先冻结。

4.到底!官员可不可以反质询?大法官决定暂停适用。大法官认为这会有违反权力分立与责任政治原则的疑虑。毕竟行政院与立法院平等,反质询的概念又很不具体,任意要对行政官员罚锾,这是有疑义的。

5.人事同意权程序也被冻结。司法院、考试院、国家通讯委员会委员的同意权马上就要开始,但是立法院要求被提名人提供的资料与审查程序有违宪的疑虑,如果现在不冻结,恐怕马上要进行的程序也会违宪,因此必须冻结现在违宪的程序,先适用没修改前的法律。

6.目前立法院对于调查权的设计,有可能会违法宪法五权分立的规定,也逸脱了大法官先前在释字325、585、729的法律意见。万一调查委员会侵害到被调查人的隐私、商业机密,恐怕会有不可回复的伤害,所以冻结这项修正。
你是想挑战释字585号吗?看来目前国昌老师挑战失败了。

7.举办听证会部分,因为作证与提供资料的范围、内容都很不明确,也可能会侵害到作证的人不愿意提供资料、不愿意作证的权利,为避免可能发生的侵害人权状况,所以暂停适用。

8.藐视国会罪部分,要以立法委员职权行使法25条当作基础,可是,既然25条已经暂停适用,而且如果这项条文不暂停适用,可能会让行政官员在不确定的状态下,被检调机关侦办,违反法律明确性的原则,所以暂停使用。

9.立法院,在这半年来的成绩单,最令人瞩目的「国会改革?」法案,几乎全被宪法法庭认定可能违宪,暂停适用。究竟他们在这几个月,做了什么好事?可以这样领薪水的吗?

10.宪法法庭的决定,对于有基础法学的人来说,并不意外。当然,对于笃信国昌神学的人来说,只能说刚好而已,毕竟台湾的宪政体制,不容许网路直播主义与卡提诺法学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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