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美人此案是因为遭昔日竞选团队检举,劳动部查证属实,依照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裁罚2万元新台币。
依照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投保单位或雇主未依第12条规定,为所属劳工办理投保、退保手续者,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并令其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应按次处罚。
【记者李俊毅/台北报导】知名主持人于美人去年以无党籍身分,参选台北市中正万华立委惜败。如今选后却传出,于美人与竞选团队闹翻,幕僚集体向于提告。此外,于还遭检举「未替工读生家保劳保」,在选后被劳保局开罚。经至劳动部网站查询,于美人在今年5月23日,因违反「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第12条」,「未为所属劳工办理投保、退保手续」,遭处分2万元。
于美人此案是因为遭昔日竞选团队检举,劳动部查证属实,依照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裁罚2万元新台币。
依照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投保单位或雇主未依第12条规定,为所属劳工办理投保、退保手续者,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并令其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应按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