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美人竞选幕僚及工读生今发表联合声明,就于美人今日所发之声明稿,做出几点澄清:
第一,计时工作人员部分:
本人从未表示自己有劳保、因此不愿意加保;而是在入职时就被要求签署自愿放弃劳健保的切结书。本人当时并没有在其他单位投保劳保,劳保局投保纪录可资证明。
第二,受雇助理部分:
面试时,团队主任明确告知上下班时间为早上九点到晚上六点,并且一周至少会有一天的放假,但于美人却在去年十二月要求团队停止休假,并由主任于会议中布达。
其余工作期间,如需请假依然要向竞选办公室主任请假,并非如于美人声明所述为自由上下班。
第三,竞选团队成员于今年1月13日后依然持续提供劳务,由于任务分配不同,有人工作到19日,有人工作到26日,皆有相关纪录,工作内容与选举结束之收尾高度相关。
此外,团队选举期间办公室在选后一周内便突然退租,也无明确指示办公处所更改,团队成员毫无预期与准备,只能自行待命。
于美人声明提及「加发一个月或半个月的薪水」,是面试时就已约定好之奖金,与加班费不可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