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荣村指出,观察近日外界讨论,对于国家考试法制程序有很大的误解,误以为正副院长及考试委员同时出缺不影响国家考试的办理。事实上依照典试法规定,每一项国家考试从开始到结束的几个月当中,有好几道法定程序,须在不同的时间点分别送交院会依法决议。从请办考试、决定典试委员长、遴聘典试委员、遴聘各类典试人员、准予增列需用名额及增额录取、核备考试办理情形并发出及格证书,都需要院会正常运作,才能让考试依典试法规定来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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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院严肃以待,为维护考生权益,将提出权宜措施,尽可能降低负面冲击。考试院提供
考试院严肃以待,为维护考生权益,将提出权宜措施,尽可能降低负面冲击。考试院提供

黄荣村以今日院会议程说明,议程中共有7项与国考相关的法定程序,包含3项考试由院会通过典试委员、命题委员、阅卷委员、审查委员和体测委员名单;2项考试报请院会准予增额录取;2项专技人员考试由院会核备典试及试务办理情形,之后考试院才能据以核发考试及格证书。

黄荣村说,这7个议案分别属于考试不同阶段的法定程序,都需于今日的院会来做成决议,以符合典试法规定;而类似的需求在9月之后照样会发生,如果9月之后没有院长和院会,势必会让依照典试法程序办理考试产生困难。他强调,影响所及将包含今年尚在进行中的考试,以及必须于9月起陆续请办并于明年举行的考试。

黄荣村表示,问题既已发生,考试院必须严肃以待,也必须比任何人都更重视考生权益。所以未来两周第13届的最后两次院会,将会提出必要的权宜措施,虽无法完全解决问题,但会尽可能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但为了让所有国家考试的程序都符合典试法的规定,仍须吁请立法院能善尽全力,让第14届考试院的各项提名人事能够尽速到位。

黄荣村强调,考试院过去办理国家考试,都是经过依法完整组成的院会决议,以及依照典试法的法定程序来进行。因为如果没有依照法定程序,容易让国家考试产生适法性的疑虑。只有确实履行依法行政的原则,依典试法的程序来办理国家考试,才能完整维系国家考试的正当性,得到社会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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