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检比对监察院资料、民众告发及监听内容,确认陈宗彦曾和3名女子有16次性行为,其中两次是接受业者性招待。检方并以公务员没有洁身自爱,谨守分际,接受性招待收受不当利益,破坏公务员清廉形象,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将他起诉。

然而陈宗彦对此表示,10年前的案子已经签结没事,在没有新事证的情况下,南检推翻自己及长官的认定,将他起诉。

赖士葆指出,陈宗彦在民国101、102年担任台南市新闻处长及民政局长时,多次接受酒店业者的性招待,103年南检以他字案侦办,104年以查无具体不法侦结。

直到8年后有人告发,在112年重启调查,15日南检侦结起诉,请求从重量刑,但他认为,「这还不能算迟来的正义,因为还要看法官的见解。」

他回想,先前台南正副议长贿选及暴力案,一审判决涉案的10个人都无罪,让社会哗然,被舆论称为「司法奇迹」,当时外界看为铁证如山的监听译文,却被法官认定为当事人闲聊,证据不足,故不采用。

赖士葆说,「这回陈宗彦的监听资料,会不会也遭到同样的认定而判无罪,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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