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星岛网》曾报导指出,有人投稿爆料柯建铭经香港投资中国,涉诈骗香港公司、债主欲起诉,当中严厉指控,柯于2013年经台商彭先生向香港新源控股借款1125万港币,欲投资大陆,后来却在还款期前转移该笔借款,让新源公司多次追讨无果。

此事又经台湾媒体《风传媒》报导,提及柯建铭早年曾与友人有意在南京投资,并向香港资金借款入股;香港合伙方事后惊觉资金已遭掏空,从而寻求台湾律师发函要求柯建铭限期返款,否则将对他提出刑事诉讼;柯建铭的律师对此仅表示不予置评,柯建铭本人也表示,网路传言并未访问他本人,是属中共认知作战之假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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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上报》再指出,收到一封爆料事证,包括新源公司委任台湾博新法律事务所邱姓律师,于今年4月12日发给柯建铭的首封催缴律师函完整内容。

对此,柯建铭表示,将委托律师对上报记者及日前以同样手法进行报导之风传媒记者提出告诉,凡相关媒体、名嘴以讹传讹者,将一并提告。

柯建铭指出,没听过新源投资公司,更不认识公司负责人;且从未在中国投资,请对方指出我于何时、何地、跟其一起在中国投资;最后也没有向其借钱,请对方提出汇款纪录、借据。

柯建铭重申,若港资新源投控握有任何铁证,大可直接向本人提告,舍此不为而借藉网路故事抹黑攻击本人,掩饰其根本没有提告证据的心虚。从相关讯息不难看出其与何姓台商间之投资纠纷,欲逼其解决,而出此下策,而彭智青亦是在整个骗局中之受害者。

柯建铭表示,本人向来尊重第四权维持民主法治健全之功能,兴讼本非我所愿,可叹少数媒体一再抹黑本人,故提告以端正歪风及维护本人名誉,乃本人不得不为,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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