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被检方认为在京华城改建容积率一案中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之图利罪嫌,经两度羁押庭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见。
委任律师团9日发表联合声明指出,经辩护人于律见时再次确认,柯文哲先生仍然表示不愿提起抗告,因抗告之提起与否,辩护人依法不得违反委任人明示之意思,故基于尊重当事人之意愿,不再抗告。
王至德认为,个人觉得这是正确的决定,其实依以往的实务经验,被押进去的被告,鲜少有在起诉之前被放出来的,就算柯文哲抗告,要放出来的机率也相当小,而且不只是抗告成功的机率小,就算是声请交保,实务上也很少核准的,再抗告或声请交保其实多半是白费工夫。
但他也提到,接下来压力就转到检察官身上,毕竟押票一次最长2个月,最多再延长一次2个月,也就是说,检察官得在4个月内起诉,不然就得把柯文哲放了,不过这么大型的案件,要在4个月内结案起诉,也是相当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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