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芝指出,此次最低工资的调整,系首次依据甫施行之「最低工资法」程序,由最低工资审议委员会按照法律规定参采消费者物价指数年增率拟订调整幅度等标准,就最低工资调整金额进行审议并提出调整建议,本次会议审查结论即由现行每月基本工资27,470元,调整为28,590元,现行每小时基本工资183元,调整为190元,行政院已依此调整建议核定,并自明年1月1日实施。
李慧芝补充,明年度调升最低工资,有关每月最低工资部分,预估约有189.5万名劳工(本劳152.7万人,外劳36.8万人)受惠;每小时最低工资部分,预估约有67.68万名本国劳工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