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晓玲先前提出「修改宪法诉讼部分条文」第4条修正草案,目标提高大法官判决门槛,意即现有的15名大法官中,未来至少要有10位以上大法官进行评议讨论,至少要有7位以上的大法官同意才能进行最终判决。

林思铭今天受访表示赞同翁晓玲的提案,说少数大法官仅是少数观点,无法代表多元声音,对声请释宪的民众影响甚钜,因此这会期会列优先法案,目前已排入明天的程序委员会,本周五(27日)就会进入一读。

翁晓玲日前说明,宪法判决都是建立在人民基本权利上,也会影响国家、政府组织与制度营运变革,认为如果仅由少数大法官作裁决,无法真正反应多元声音,因此决定提高表决门槛,让表决更有正当性。

同时,她也期待能在10月31日前通过草案,或至少在本会期结束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