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捷昨在脸书发文表示,面对涉及复杂伦理的代孕议题,需要更多细致、耐心、理性的配套,确保女性的身体自主权及同意,才有机会向下讨论,「身为立委,我们本来就需要诚实地面对代孕草案中的各种风险、与各界对话找出最佳解方,这才是负责任的国会议员应该做的事,而非仅是自私地透过权力实现个人利益。」

陈昭姿则表示,自己倡议代孕解禁超过30年,自己的卵子早已无法受孕,法案通过她也用不到,谈何透过权力实现个人利益,如果依照黄捷的逻辑,那黄捷「力推单身女、女同适用人工生殖法借精生子,也是透过权力实现个人利益吗?」

 

陈昭姿回应总质询争议10点如下:
1.过去长期担任行政院性平会委员的顾燕翎曾说「不孕不是病,为什么会痛苦?」另一位委员黄淑英说「代孕是觊觎别人的子宫」。能说出这种对不孕症患者缺乏同理心、尖酸刻薄话语的人,如果不是心理变态、被害妄想症,那怎样才算是?

2.若黄捷愿意,我可以跟你分享子宫有病变的女性、不孕夫妻以及男男同志向我哭诉的故事,最严重的当事人甚至选择结束生命。我们能一起想办法协助他们组成心中的幸福家庭。

3.若黄捷有认识哪位女性「曾经」或「未来可能」被逼迫当代理孕母,欢迎也与我分享,我愿意聆听她的担忧,并共同讨论建立严谨的代孕制度。

4.我的人工生殖法版本包含单身女性、同志以及代孕,我反对任何一个族群被脱钩处理。

5.以黄淑英为首的团体及民进党部分立委,不断要求将代孕脱钩,但代孕已讨论30年,开过2次政府举办的公民会议、3次国健署全国性民调、无数场公听会、专家会议及丰富的研究报告。

6.请问单身女性、女女同志「借精生子」,政府有办过公民会议、全国性民调吗?他们所生的子女100%能符合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吗?相关研究有比代孕还多吗?如果以上的答案是否定的,若真要脱钩,是谁该被脱钩?

7.口口声声说要细致、耐心、理性地讨论,却又说要脱钩处理。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如果把代孕拿掉,根本连讨论机会都没有。请不要用「反动的修辞」来包装成进步价值。

8.黄捷委员所称卫福部收到600多条意见多数与代孕有关。请你先去了解那些意见的搜集方式、信度、效度以及来源。

9.我倡议代孕解禁已超过30年,时至今日我的卵子早已无法受孕,即便代孕法案通过,我也用不到,你却指我是透过权力实现个人利益。按照你的逻辑,你力推单身女、女同适用人工生殖法借精生子,也是透过权力实现个人利益吗?

10.我祈愿你本人、你的姐妹、你的亲朋好友都有个健康的子宫,永远不必承受我、以及我身后数千不孕患者所受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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