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指控,财团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表示,「109年度委托制作迷你剧集剧本」劳务采购案是以限制性招标委托办理,依中央机关未达公告金额采购招标办法第2条第1项第2款规定,其程序并无成立采购评选委员会,自无所称评审名单。
声明指出,1亿2千万之采购案是「经典迷你剧集-远洋时代摄制与行销」,艺文劳务采购案目的是摄制与行销,公告招标文件之采购需求为远洋渔业为背景,并无指定、限制剧本内容及其创作,2案是不同的「独立」采购案,采购目的跟程序都不同,指控涉嫌数字不当连结显非事实、自无重复采购之说,更无绑标之虞。
另外,针对基金会执行长何明辉曾任民进党立委陈莹助理,声明中则强调,这已是12年前的往事,且前后曾协助国民党多名立委,且何明辉在「109年度委托制作迷你剧集剧本」劳务采购案时任承办人,也不是所指控的召集人。
王鸿薇稍早对此表示,原民会表示采购两案为不同之「独立」采购案,但完全不敢回应,为何「沃土」厂商投标之资料剧本雷同(部分大段文字相同),导演也相同,甚至巧到连主角名字都一样,这些白纸黑字的「证据」应该向社会大众正面回应。强调两案不同「独立」完全就是在自证己罪。
2、原民台已取得「109年69万劳务采购案剧本」,我今天已经出示相关授权资料,109年原民台有没有版权,「沃土」以雷同剧本投标政府标案,为何能够进入最终审查程序?为何至今原民台还不提告?原民会你敢说109年采购案你没有版权吗?
3、 原民会表示称何明辉曾任立法委员助理之不实指控,笑死人,原民会是陈莹的助理吗?何明辉担任过除陈莹助理确实是从2005年2月到5月以及2008年5月到2012年1月,立法院相关人事资料都写得很清楚,到底哪里不实?原民会想要藏什么?掩饰什么?
4、 何明辉除担任「113年1亿2千万艺文劳务采购案」召集人以外,「109年69万劳务采购案剧本」他更是在执行单位栏上签章,章是乱盖的吗?何明辉在两个案子中都有角色,这是不争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