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在释字第499号解释中明确强调,国民主权必须经由国民意见表达及意思形成之沟通程序予以确保。」陈冠廷指出,国民党立委不仅在会议室外设置人墙,甚至用胶带封住大门,彻底阻绝异议意见的表达管道。在民进党委员被阻挡在外的情况下,内政委员会召委徐欣莹迳自宣布开会,并且「决而不议」,完全违背立法应有的「理性沟通」原则。
陈冠廷强调,依据大法官解释,民主政治的正当性基础在于公开透明的审议过程。「当年大法官审理国民大会修宪争议时,特别强调立法必须符合公开透明原则。这绝不仅是形式上的旁观或直播,而是要确保『国民意见表达及意思形成之沟通程序』。」然而,今日国民党以强制手段阻挡立委进入议场、禁止表达意见,即便有直播,也已经构成大法官所说的「重大明显瑕疵」。
「所谓重大,不是程序上的小缺失,而是已经『丧失其程序之正当性』。这正是今天的情况。」陈冠廷表示,不让委员签到、不准发言、三分钟快速通过,完全背离了民主政治的基本价值。对于选罢法修正案的内容,包括罢免门槛的调整等议题,本应透过理性对话凝聚共识,但当一个政党开始用强制手段阻绝异议,已不仅是单纯的法案争议,而是在挑战台湾民主政治的根基。
「这样的程序暴力,将使台湾得来不易的民主政治面临重大危机!」陈冠廷呼吁,应立即停止这种不当的立法模式,回归民主审议的正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