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及政治献金案起诉并移审在押被告柯文哲等人,台北地院27日裁定柯文哲交保3000万元、李文宗交保800万元(侦查中尚有交保200万元)、沈庆京交保4000万元、应晓薇交保1500万元,4人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除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须外,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的行为。
北检不服北院就柯文哲、应晓薇、沈庆京、李文宗4名被告交保裁定,提出抗告;高院今天上午裁定,撤销交保,发回北院更裁。
对此,律师王至德指出,合议庭裁定废弃交保裁定,也就是要把案件再丢回去重审。合议庭主要理由有三:
一、合议庭认为柯P有重大嫌疑,如果有串证或逃亡嫌疑的话就有羁押的必要,就应该要羁押,但是北院交保裁定没有把法官为何认为没有羁押必要这件事说清楚。
二、合议庭认为北院虽然有命柯文哲等人交保释金,但是并没有说明为什么3000万就可以让柯文哲不会逃亡(才3000万就可以绑住柯文哲吗?)。
三、应晓薇还有外国护照,甚至有可能用外国护照落跑,这此点交保裁定都没有说明。基于这些理由,高院就把交保裁定给撤销了。
王至德律师指出,对这种众所瞩目案件法院总是会特别小心,也让法官心证的差异被放大,因为只要差一点点后果就会完全不同,所以这种一直被上级(或合议庭)废弃发回的情形也更多,大家要习惯这种七进七出的过程。
王至德律师认为,有双重国籍的人在相同条件的状况之下,逃亡机率的确是比一般人要高,没特别说明的确是比较难交代过去,毕竟之前很多案件准予羁押也都是因为有他国护照或是在外国置产等容易在外国生活的原因,就算认为不可能逃亡,也该特别说明,只能说这次废弃很难说有什么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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